建設公司因工程興建不當損及鄰房而給予之賠償金或補償費,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依法至國稅局申報以免受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建設公司因工程興建不當損及鄰房而給予之賠償金或補償費,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 […]
建設公司因工程興建不當損及鄰房而給予之賠償金或補償費,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依法至國稅局申報以免受罰。 閱讀全文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建設公司因工程興建不當損及鄰房而給予之賠償金或補償費,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 […]
建設公司因工程興建不當損及鄰房而給予之賠償金或補償費,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依法至國稅局申報以免受罰。 閱讀全文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公司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之規定,賠償勞工因職業災害所受之損失,屬損害賠償性質
因職業災害而取得公司給付之賠償金,是否應辦理所得稅申報?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