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綜所稅
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用,已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用,已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列報其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及生育費,如受有保險給付部分,應就減除保險給…
夫妻離婚後應由實際照顧未成年子女起居之人列報該受扶養親屬之免稅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離婚夫妻申報扶養其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案件,應由離婚夫妻雙方協議,協議未果者,則由實際照顧生活起居之一方列報扶養。 該局舉例,納稅義務人甲君及原配偶乙君於辦理10…
個人於年度中死亡,遺有配偶者,其配偶仍應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納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年度及以前年度依所得稅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有配偶者仍應與配偶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納稅,填寫申報書時以生存配偶為納稅義…
納稅義務人依查詢所得資料以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漏報非屬稽徵機關應提供之所得,仍應論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事後經國稅局查得短漏報所得,如該所得係依法應開立扣(免)繳憑單者(不包括執行業務所得),且納稅義務人有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購買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得列報綜合所得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其以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得列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 該局說明,考量取得房屋使用權…
持偽造單據列報綜合所得稅扣除額,除補稅處罰外,並涉有刑事訴追,不可不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有部分納稅義務人心懷取巧,以不實單據虛報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方式逃漏稅捐,一經查獲,除須補稅處罰外,因涉嫌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涉有刑事訴追。 該局指出…
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後,不得申請改適用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5月份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已接近尾聲,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未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後,不得適用列舉扣除額。 該局最近受理…
綜合所得稅申報如虛列不實捐贈扣除額,除補稅處罰外,恐觸犯刑責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正值105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節,納稅義務人於申報年度如有發生符合稅法規定得列報扣除額之實際捐贈,可列報捐贈扣除額,以達節稅目的,惟未有實際捐贈卻虛列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