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境外電商
本國營業人向境外電商購買電子勞務時,請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接到營業人來電詢問,國內營業人向境外電商購買電子勞務時,是否應取具統一發票?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2條之1規定,外國之…
我國營利事業給付外國社群網站、交易平台之廣告費用,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因網路跨境交易日益頻繁,國內營利事業常透過Facebook等外國社群網站、交易平台登載廣告,該外國社群網站、交易平台業者取得之廣告收入報酬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境外電商課徵營業稅新制實施後,旅宿業者如何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表示,轄內觀光旅宿業者眾多,近來常接獲旅宿業者詢問,自106年5月1日,境外電商課徵營業稅新制實施後,消費者透過國際網路訂房平台預訂國內飯店或旅館住宿,旅…
境外電商營業人匯款繳納營業稅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境外電商營業人106年5-6月(首期)營業稅已完成申報案件計45家(申報有應納稅額計43家、無應納稅額計2家),申報應納稅額計新臺幣4億2,200萬餘元。經統…
國內營業人透過境外電商營業人架設之網站銷售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課稅疑義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6年5月1日起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逾新臺幣48萬元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已辦妥稅籍登記之境外電商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依規定時限申報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本(106)年5月1日起,已辦妥稅籍登記之境外電商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自行或委託中華民國境內報稅之代理人,申報繳納…
每年與境內自然人交易達48萬元之境外電商營業人,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配合境外電商課稅新制自本(106)年5月1日正式施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 gov.tw/)「境外電商課稅專區」(…
境外業者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自106年5月1日起應辦理稅籍登記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年來網路交易蓬勃發展,個人利用網路或行動裝置向境外電商業者購買電子勞務情形日益頻繁,為掌握稅源及維護境內、外營業人之課稅公平性,明定自106年5月1日起,外…
106年5月1日起「境外電商課稅專區」開放受理稅籍登記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配合境外電商課稅新制自本(106)年5月1日正式施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境外電商課稅專區」(含…
營業人如透過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且未辦理稅籍登記之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銷售遊戲勞務與買受人,營業人應以實際取得之遊戲價款為銷售額,依規定開立以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為抬頭之應稅二聯式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如透過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且未辦理稅籍登記之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銷售遊戲勞務與買受人,營業人應以實際取得之遊戲價款為銷售額,依規定開立以國外網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