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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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採用擴大書面審核方式申報,仍應依規定設置帳簿載並取具憑證,並依實際營業項目,正確申報行業代號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簡化稽徵作業,推行便民服務,特訂定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實施要點),舉凡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新臺幣3,000…
營業人取得之賠償款、違約金等收入應否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營業人來電詢問,營業人因交易而取得賠償款或違約金等收入,是否應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
營利事業對於復查決定若仍有未服,應於收到決定書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並就應納稅額於規定期間內繳納半數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如有不服,經自行繳納半數稅額或經核准提供相當擔保,或繳納半數稅額及提供相當擔保確有困難,經稅捐稽徵機關已就相當於復查決定應納稅額之…
利用他人名義及假買賣方式贈與他人財產,如經查獲將遭補稅及處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利用他人名義購入及辦理不動產登記,並以假買賣方式贈與其子女,以規避逃漏贈與稅,如經查獲將遭補稅及處罰。 該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款規定,財產所有人…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者,銷售對象無論係一般營業人或小規模營業人,均應依規定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切勿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以免受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日發現有部分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小規模營業人時,未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經該局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48條…
營利事業取得政府機關補助款,應於取得年度列報其他收入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接受政府機關各項獎勵補助款,應於補助款項取得年度列報其他收入。 該局指出,近年來政府為發展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積極推動各種獎勵措拖,其中更不乏相關文創活…
申報逾期了,教你如何補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今(105)年5月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法定期限已過,尚未完成報稅的民眾,請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逾期申報。 該局說明,申報期限過後民眾須依下列方式辦理…
公司逾期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決、清算申報者,不適用盈虧互抵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於45日內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申報,清算期間之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
帳載應付未付之各項債務,逾請求權時效尚未給付者,應於時效消滅年度轉列其他收入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帳載應付未付之帳款、費用、損失及其他各項債務,逾請求權時效尚未給付者,應於時效消滅年度轉列其他收入。 請求權可行使之日與帳載債務發生日期不同,或有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