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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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短漏報所得額,縱使沒有產生應納稅額,仍應依適用稅率計算之金額處以罰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許多營利事業心存僥倖,認為只要短漏報所得額,沒有造成補稅的效果,就不需要受到處罰。實際上,為督促營利事業善盡誠實申報之義務,稅法明文規範此類案件仍須依法予以處…
營業人辦理營業稅網路申報應注意申報期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按期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
個人將債權無償移轉予他人,應依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有民眾將債權無償移轉予他人,未主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因而遭稅捐稽徵機關補稅及處罰。 該局指出,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且經他人允受之行為…
營利事業應特別注意外銷貨物銷貨收入之認列年度,以免受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外銷貨物,應於報關日所屬會計年度認列銷貨收入,如以郵政快捷郵件或陸空聯運包裹寄送貨物外銷者,則應於郵政或快遞事業掣發執據蓋用戳記日所屬會計年度認列銷貨…
營業人間互有交易,應各就其交易金額開立發票,不得以相抵後之淨額開立發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間若互相交易,應就各自交易金額分別開立統一發票,而非以互抵後之淨額單方開立發票。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第35條規定,營業人於我國…
納稅義務人依法提起訴願,惟未繳納應納稅額半數稅款或提供相當之擔保,應予移送執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滯納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應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又提起訴願案件,除納稅義…
停業期間仍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以免遭受處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暫停營業之營利事業,依規定亦應於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向所轄國稅局辦理申報,如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定有應納稅額者,依…
營業人銷售未依法核准之國外公司證券應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未經我國政府依法核准募銷之國外公司發行證券,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之有價證券,不課徵證券交易稅,但應課徵營業稅。 該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買賣雙幣交易機制指數股票型基金之證券交易稅計算
財政部表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交所)業報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開放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適用雙幣交易機制。其為我國證券集中市場首項以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