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營業人向境外電商購買電子勞務時,請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接到營業人來電詢問,國內營業人向境外電商購買電子勞務時,是否應取具統一發票?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2條之1規定,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該條文係規範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時,由境外電商負報繳我國營業稅義務,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本國營業人時,該境外電商並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本國營業人仍應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又同條第1項但書規定,營業人如係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且購進之勞務係供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該購進之勞務免予繳納營業稅,營業人應於給付報酬之次期15日內,將支付之價款填列於營業稅申報書第74欄位。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如非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計算稅額,或購進之勞務非供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向境外電商購買電子勞務時,本國營業人應於給付報酬之次期15日內,申報繳納營業稅,否則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6款規定,除追繳稅款外,並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請營業人留意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聯絡人:審查四科賴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550) 148

熱忱服務、企業首選,嚴謹的服務需求請交給專業的團隊—『宏吉稅務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大台北地區最具代表性的會計事務所,提供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等地會計事務服務。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稅務記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設行號.設籍課稅.申請統一發票.申請免用發票. .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公司.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設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事務所.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師事務所.外帳.記帳.報稅.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申請公司.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營業登記.申請行號.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登記.行號登記.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閉鎖型公司申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閉鎖型公司設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創業.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公司

 

如果您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區域遇到會計及稅務的問題,請一定要給宏吉一個機會,讓我們能夠服務您。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