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6)年度贈與財產給親屬者,應把握最後的1個月
又到年底了,計畫在本(106)年度贈與財產給親屬之民眾,要把握最後的1個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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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底了,計畫在本(106)年度贈與財產給親屬之民眾,要把握最後的1個月。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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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應填具贈與
無償轉讓未上市(櫃)公司股權,應以贈與時公司資產淨值申報並繳納贈與稅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免課贈與稅,但若
查獲藉公設地移轉免徵贈與稅,取巧安排移轉應稅財產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贈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予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
免課贈與稅之農業用地於列管期限內未繼續作農用者應追繳贈與稅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贈與人每年免稅額為新臺幣220萬元,當年度贈與超過贈與免稅額之金額即應申報贈與稅,以免受
將現金存入子女帳戶的贈與行為,稅捐機關查得到資金流向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債權人因出借款項予債務人並設定取得不動產抵押權,嗣後債權人如無償移轉該抵押權者,債務人尚
債權人無償讓與不動產抵押權應據實按實際債權金額申報贈與稅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利用他人名義購入及辦理不動產登記,並以假買賣方式贈與其子女,以規避逃漏贈與稅,如經查獲將
利用他人名義及假買賣方式贈與他人財產,如經查獲將遭補稅及處罰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有民眾將債權無償移轉予他人,未主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因而遭稅捐稽徵機關補稅及處罰
個人將債權無償移轉予他人,應依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