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仍免辦理暫繳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雖然自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開始要自行計算並繳納應納稅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自104年度(所得年度)起,辦理結算、決算及清算申報時,應依所得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仍免予辦理暫繳申報並免繳納暫繳稅款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者,應自10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繳納暫繳稅額或辦理暫繳
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10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請多利用網路辦理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