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訊息
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稅捐執行期間規定之說明
財政部表示,96年3月21日修正前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稅捐徵收期間為5年,並無稅捐執行期間相關規定,為避免納稅義務人欠稅繳納義務長期處於永懸不決狀態,於96年3月21日增訂第4項…
取得違約金 須繳交營業稅
2016-06-24 00:43:15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營業人之間因交易往來而取得賠償款、違約金等額外收入,應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常造成營業人困擾。財政部表示…
欠稅得由第三人提供財產作為擔保以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本局表示:轄內A公司負責人甲君來電詢問,A公司滯欠營所稅,近日遭本局函請地政機關就該公司名下不動產辦理禁止處分登記,因前揭不動產已向銀行抵押貸款,為避免銀行降低對該公司債權信用評價…
公司法第235之1 條但書規定之累積虧損應計入年度中因會計處理而調整「累積虧損」之數額
相關法規條文:公司法第235之1條 函釋字號:經商字第10502409260號函 發布日期:105年04月15日 △但書規定之累積虧損應計入年度中因會計處理而調整「累積虧損」之數額…
納稅義務人原採用標準扣除額完成綜合所得稅申報,可否申請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常詢問原採用標準扣除額完成綜合所得稅申報後,才發現可列舉扣除之憑證,可否申請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納稅義務人結算申…
核釋營利事業以法定盈餘公積或特別盈餘公積撥充資本之相關股東可扣抵稅額計算規定
財政部今日發布解釋令,核釋營利事業以87年度或以後年度法定(特別)盈餘公積撥充資本或分配現金股利者,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48條之4規定計算撥充資本日應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
營業人購買禮品犒賞員工所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提出扣抵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行號如有購買禮盒、禮品贈送員工以為慰勞之行為,其購買禮盒、禮品所取得之進項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指出,除了上述購買禮盒、禮品犒賞員工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