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扣繳義務人未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取稅款,於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補扣繳稅款,仍屬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扣繳憑單,應依所得稅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處罰。
該局指出,依財政部77年12月19日台財稅第770392683號函規定,扣繳義務人未依規定扣取稅款,於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補扣並加計利息一併繳納,固可免受未依規定扣繳之處罰;惟其未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期限申報扣繳憑單或逾限始自動補報,仍應依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處罰。
該局舉例,扣繳義務人甲君100年度給付租金,未依規定扣取稅款,嗣於101年間自動按扣繳率10﹪扣取稅款,並申報扣繳憑單,因甲君未依限填報扣繳憑單行為之處罰,並無自動補報免罰規定之適用,甲君雖已自動補繳及補報扣繳憑單,依所得稅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仍應按扣繳稅額處10%罰鍰,但罰鍰最高不會超過1萬元,最低不會少於750元。
該局呼籲,扣繳義務人給付各類應扣繳稅款之所得時,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取稅款及依同法第92條規定繳納稅款並申報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以免受罰。
(聯絡人:法務二科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931)
熱忱服務、企業首選,嚴謹的服務需求請交給專業的團隊—『宏吉稅務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大台北地區最具代表性的會計事務所,提供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等地會計事務服務。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稅務記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設行號.設籍課稅.申請統一發票.申請免用發票. .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公司.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設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事務所.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師事務所.外帳.記帳.報稅.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申請公司.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營業登記.申請行號.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登記.行號登記.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閉鎖型公司申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閉鎖型公司設立
如果您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區域遇到會計及稅務的問題,請一定要給宏吉一個機會,讓我們能夠服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