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支出,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亦不得列為公司之營業費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購進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亦不得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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