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或受贈之列管農地,若於列管期間內未作農用或移轉,將追繳稅負 最新消息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取具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證明所贈與土地係作農業使用,向 […] 繼承或受贈之列管農地,若於列管期間內未作農用或移轉,將追繳稅負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