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各種法規所科處之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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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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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
稅捐稽徵法第44條第2項有關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