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申報期限

2017-10-31 · 稅務訊息

納稅義務人應注意遺產稅申報期間之規定,如不能於規定期限內申報,應依規定申請延期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但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者,自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之日起算6個月為申報期限。又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具有正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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