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者如選擇以「查帳」方式核定執行業務所得,並經稽徵機關調帳核定者,事後不得要求改依「財政部頒訂標準」重新核定該筆所得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執行業務者應設置帳簿,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故執行業務者如於 […]
執行業務者如選擇以「查帳」方式核定執行業務所得,並經稽徵機關調帳核定者,事後不得要求改依「財政部頒訂標準」重新核定該筆所得 閱讀全文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執行業務者應設置帳簿,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故執行業務者如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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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未具有醫師執業執照,依醫師法第8條規定雖不得執行醫師業務,但在被查獲前既已執行醫師業務,
未具有醫師執照者,如有執行醫師業務,並收取費用,而確有所得者,仍應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閱讀全文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將自106年5月起,針對轄內(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五縣市)之建築
中區國稅局將自106年5月起對建築師、技師及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業者查核 閱讀全文 »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執行2個以上專門職業之業務,其中1人經核定有虧損者,可以適用盈虧互抵嗎? 南區國稅
夫妻執行2個以上專門職業所得適用盈虧互抵之條件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支付複委託費用,除須依規定檢附複委託之合約書外,並須提供複委託之事實、內容及資
執行業務者支付複委託費用除檢附複委託之合約書外,並須提供與業務有關之證明文件,始得認列 閱讀全文 »
有關執行業務者以本人名義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之利息支出,如係供執行業務使用且符合規定者,其利息支出得認列為執行業
執行業務者以本人名義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之利息支出,如係供執行業務使用且符合規定者,其利息支出得認列為執行業務費用 閱讀全文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執行業務者應設置帳簿,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故執行業務者如於查核時能提
執行業務者如選擇以「查帳」方式核定執行業務所得,並經稽徵機關調帳核定者,事後不得要求改依「財政部頒訂標準」重新核定該筆所得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