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賣房地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不論有無所得,均應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部分納稅義務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及坐落基地,自行計算交易為損失, […]

個人買賣房地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不論有無所得,均應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