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出售預售屋,買受人分別於不同年度支付買賣價款者,其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付尾款之日期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出售預售屋,買受人分別於不同年度支付買賣價款者,其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付尾款之 […]
納稅義務人出售預售屋,買受人分別於不同年度支付買賣價款者,其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付尾款之日期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出售預售屋,買受人分別於不同年度支付買賣價款者,其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付尾款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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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預售屋,如分別於不同年度收取出售價款者,應以收取尾款之日期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
買方於不同年度支付讓渡預售屋權利之價款,賣方應以交付尾款日所屬年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向建商購買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後,尚未交屋過戶取得產權前,如簽訂權利讓渡契約將預售屋轉
民眾向建商購買預售屋後,在交屋過戶取得產權前即轉手交易,應依規定核實課稅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房地產景氣低迷,銀行房屋貸款條件嚴格,投資房地產之成本持續上升,使得有些個人因資金壓
讓渡預售屋之權利所得應以交付尾款日所屬年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接獲電話詢問營業人在尚未繳清價款亦未取得預售屋產權前,將該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他公司
營業人將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他人時如何開立發票?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在尚未繳清價款亦未取得預售屋產權前,就將該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他公司承受時,其交易
營業人轉售未取得產權之預售屋,應依讓與價格全額開立應稅發票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