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證券交易所得怳

2016-04-22 · 稅務訊息

個人104年度出售應核實課稅之股票,於105年度5月份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仍應合併申報證券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所得稅,是個人之105年度證券交易所得,已免於106年5月份辦理結算申報課徵所得稅,但其於104年度出售應核實課稅之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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