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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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新制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合一課徵所得稅之重購自住房地扣抵或退稅優惠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於105年1月1日實施後,常接獲納稅義務人詢問,房地合一新制的重購自住房地扣抵或退稅優惠為何? 該局說明,個人購入新自住房屋土地並出售舊自住房…
個人以購屋借款利息列報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者應符合法規要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者,必須以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房屋,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為限。如因貸款銀行及貸款金額變動(借新還舊…
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雖於申報期限屆滿後2日內繳納,惟未於申報期限內先行繳納自繳稅額,仍屬逾期繳納案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整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時,發現有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之案件,營利事業雖於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納稅額,因未於結算申報時繳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
營利事業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整批購置大量器具,每件金額雖未超過新臺幣八萬元,如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者,仍應列作資本支出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一營利事業因修繕辦公處所,而汰舊換新冷氣設備,向其廠商新購置6台冷氣機,每台新臺幣四萬五千元,共計支出二十七萬元,因每件設備價格均未超過新臺幣八萬元,來…
適用最低稅負制營利事業,申請證券及期貨交易等損失自以後年度所得額扣除,應按損失發生年度順序,逐年依序扣除
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計算其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第1款及第9款規定加計之所得額時,如有同條第2項規定經稽徵機關核定之損失,「得」自損失發生年度之次年度起5年內,從當年度…
機關團體如與其捐贈人、董監事間有業務上或財務上不正當往來,當心遭國稅局補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以下簡稱機關團體)如與其捐贈人、董監事間在業務上或財務上有不正當往來,致違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以下簡稱…
經常銷售出國跑單幫貨物 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隨著廉價航空之成立,民眾跑單幫代購貨物之情形益見盛行,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經常於國外買進貨物,帶回國內透過網際網路銷售,雖無實體店面,仍屬在境內銷售貨物,如每月銷售貨物金額已…
債權人無償讓與不動產抵押權應據實按實際債權金額申報贈與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債權人因出借款項予債務人並設定取得不動產抵押權,嗣後債權人如無償移轉該抵押權者,債務人尚未償還之借款金額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債權人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
營利事業支付員工健康檢查費用之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支付員工健康檢查費用,非屬法令強制規定者,為員工在職務上取得之補助費,應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而不得列報職工福利費用。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依照「職業安全…
本局近期將進行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移轉訂價選案查核作業,請營利事業重新檢視結算申報案件,如有不符相關規定者,儘速辦理更正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落實移轉訂價查核機制,遏止營利事業藉由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自105年10月1日起,將針對轄區內營利事業申報之104年度移轉訂價案件進行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