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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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檢舉違章漏稅案件,國稅局得不予受理!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員工檢舉公司、行號虛報其薪資所得,常因匿名或未具真實姓名,未提供聯絡資訊,亦無具體事證,致無法繼續查調作業而不予受理。該局說明,依財政部訂定之「各級稽…
機關團體如有未依結餘款使用計畫執行情事,請儘速變更使用計畫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以下簡稱機關團體) 以往年度如有保留結餘款,請自行檢視是否確實依所訂使用計畫執行,如有未依計畫使用情事,應儘速提出申請變更使用計畫…
已依規定扣繳稅款,惟未於期限內申報,逾期自動補報仍應受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常接獲納稅義務人電話洽詢,營業單位向個人承租房屋,給付租金時已依規定扣繳稅款,惟未於期限內申報,致所扣繳稅款無法歸戶個人之情形,若營業單位自動辦理補報是否…
呼籲符合資格之營業人加入辦理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業務,為客戶提供多樣化購物選擇,創造商機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且自入境日起在中華民國境內停留日數未達183日者之外籍旅客,同一天內向同一家貼有退稅標誌之特約商店購買特定貨物,累計消費金額達新臺幣2…
被繼承人所遺應領抵價地權利,屬被繼承人遺產應列入遺產稅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生前土地經政府辦理徵收或區段徵收,而迄死亡時尚有未領取之徵收補償地價、法院之徵收款提存金,或應領之抵價地權利,其性質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1項所稱財…
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之情形,尚不適用憑單免填發作業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有營利事業電話詢問,公司遇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之情形時,是否適用憑單免填發作業? 該局說明,為有效達節能減紙目標,自103年起,按新修正所得稅法第9…
呆帳損失應於實際發生年度認列,無法任由營利事業選擇其歸屬年度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如有(一)債務人倒閉、逃匿、重整、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或(二)債權逾期2年…
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支出,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亦不得列為公司之營業費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購進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亦不得列報營業費用。 該局舉例,日前查獲A公司營業稅每期皆申報為數不少取自B公…
查獲藉公設地移轉免徵贈與稅,取巧安排移轉應稅財產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免課贈與稅,但若借此作為規避租稅之方法,一經查獲,除補稅外,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
核釋都市更新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營業稅課徵規定
財政部表示,營業人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以權利變換方式提供資金、技術或人力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取得之建築物及土地應有部分,應以經主管機關核定後之權利價值為其銷售額,依合建分屋方式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