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應依限申報計算或分配予受益人之所得額、扣繳稅額資料及填發憑單予受益人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應於每年1月底(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則延長至2月5日)前,填具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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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應於每年1月底(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則延長至2月5日)前,填具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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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開課或舉辦各種訓練班、講習會、研討會、座談會、研習營及其他類似性質之活動,聘請人
營利事業開課或舉辦各種類似性質之活動,聘請人員講授課程、主持會議或發表言論,所發給之鐘點費,屬薪資所得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扣繳單位給付租金、權利金等各類所得時,若約定由扣繳單位負擔稅款,而以未含扣繳稅款的金額辦
依約給付各類所得淨額者,仍應按給付總額辦理扣繳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凡各種機動車輛或機車應依規定課徵貨物稅,惟如屬附有特殊裝置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
免徵貨物稅之特種車輛,因改變用途或轉讓,不合免稅要件時,應向國稅局申報補繳貨物稅,以免受罰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時有營業人來電詢問報社開立之廣告費收據,廣告客戶得否作為進項扣抵憑證等疑義。 該局說明,
報社開立之營業廣告費收據,可否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如有應行記載事項錯誤而未依規定作廢重開,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
統一發票記載錯誤,主動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可免罰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