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加值服務
電子發票導入、商標註冊申請,以及工商憑證、進出口登記等公司營運常用的加值申請。皆可由本所代辦,費用事先報價、政府規費另計。
加值服務一
電子發票導入
還在手開紙本發票?電子發票開立後直接以 Email 或簡訊傳給買受人,免郵寄、免保存紙本;作廢與折讓線上完成、稅額自動計算,買方進項也會自動歸戶。發票量大、常處理退換貨的公司,導入後行政成本明顯下降。
導入流程
- 申請工商憑證電子發票平台的登入身分;尚未申請可由本所代辦(800 元)約 1 週
- 向國稅局申請使用電子發票取得電子發票字軌配號資格3–5 個工作天
- 選擇開立方式並設定財政部平台或加值服務中心,完成商店與品項設定3–5 個工作天
- 測試與正式開立試開、作廢、折讓各流程確認無誤後上線全程約 2–3 週
加值服務二
商標註冊申請
商標是品牌的護城河。台灣採註冊保護主義——先註冊先贏,未註冊的品牌名稱與 Logo 隨時可能被他人搶註。註冊後享有專用權與排他權,可授權他人使用,也能請求海關攔阻仿冒品進出口。
申請流程
- 商標檢索與類別評估查詢近似商標、確認指定商品/服務類別(共 45 類)3–5 天
- 送件申請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遞件並繳納申請規費1–3 天
- 程序與實體審查智慧局審查識別性與近似性約 6–8 個月
- 核准、繳註冊費、公告領證核准審定後繳納註冊費,公告並核發商標註冊證約 1–2 個月
應備文件與規費
-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公司:統一編號與大小章)
- 商標圖樣清晰電子檔
- 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類別與名稱
- 委任書(由本所準備)
- 申請規費 3,000 元/類;註冊規費 2,500 元/類。
- 本所服務費依指定類別數報價;政府規費另計。
商標小知識
商標權自註冊公告日起 10 年,期滿可不限次數展延(每次 10 年)。注意:註冊後連續 3 年未使用,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廢止;世界各國商標採屬地主義,外銷市場建議一併評估國外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