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應辦理暫繳之營利事業,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者,應於10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暫繳申報或繳納暫繳稅款。目前暫繳申報尚無申請延期申報之規定,除非9月30日剛好是星期六、星期日或國定假日,可順延至次一營業日繳稅及申報外,都應於9月30日以前繳納暫繳稅款並辦理暫繳申報。採特殊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申報期限比照曆年制推算,例如採4月制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應在12月1日至12月31日內繳納暫繳稅款並辦理暫繳申報。
該局說明,應辦理暫繳之營利事業,可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公庫繳納,並依規定格式,向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又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亦得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該局提醒如符合上述條件之營利事業可先行計算上述二種申報方式稅額,選擇較有利方式辦理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之暫繳稅款如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則僅須自行向公庫繳納暫繳稅款,得免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向稽徵機關辦理暫繳申報。
該局呼籲,應辦理暫繳之營利事業請於9月30日前依規定辦理暫繳申報或繳納暫繳稅款。
(聯絡人:綜合規劃科盧審核員;電話2311-3711分機1619)
熱忱服務、企業首選,嚴謹的服務需求請交給專業的團隊—『宏吉稅務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大台北地區最具代表性的會計事務所,提供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等地會計事務服務。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稅務記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設行號.設籍課稅.申請統一發票.申請免用發票. .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公司.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設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事務所.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師事務所.外帳.記帳.報稅.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申請公司.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營業登記.申請行號.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登記.行號登記.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閉鎖型公司申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閉鎖型公司設立
如果您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區域遇到會計及稅務的問題,請一定要給宏吉一個機會,讓我們能夠服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