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106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籲請營利事業利用條碼化繳款書繳納稅款。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可選擇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1/2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國庫繳納,如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前項暫繳稅額者,於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辦理暫繳申報。另如符合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並繳納其暫繳稅額。
該局進一步表示,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可免予暫繳,其他應繳納暫繳稅額則可利用網際網路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點選首頁/線上服務/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線上版)/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繳款書(自行繳納)之順序操作,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稅,若應納稅款2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方便且不受金融機構例假日休息的限制。
該局另外提醒,暫繳申報目前沒有申請延期申報規定,請務必於9月30日前繳清稅款並完成申報;逾期未辦暫款者,依所得稅法68條規定,除依105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核定暫繳稅額外,再依郵政儲金一年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聯絡人:士林稽徵所許股長;電話2831-5171分機351)
熱忱服務、企業首選,嚴謹的服務需求請交給專業的團隊—『宏吉稅務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大台北地區最具代表性的會計事務所,提供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等地會計事務服務。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稅務記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設行號.設籍課稅.申請統一發票.申請免用發票. .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公司.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設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事務所.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會計師事務所.外帳.記帳.報稅.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申請公司.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營業登記.申請行號. 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公司登記.行號登記.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閉鎖型公司申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閉鎖型公司設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創業.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宜蘭開公司
如果您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桃園、宜蘭區域遇到會計及稅務的問題,請一定要給宏吉一個機會,讓我們能夠服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