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印花稅以計至通用貨幣元為止,應納印花稅之憑證,經計算後之印花稅額不足通用貨幣1元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1元之部分,均免予繳納。
(二)經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其應納稅額應彙總計算而非按個別案件計算;至於付款時代為扣取之印花稅,得按每件實際代扣之稅額,核實計算彙總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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