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居住者之應扣繳所得憑單申報,得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利用網路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場所 […]
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居住者之應扣繳所得憑單申報,得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利用網路申報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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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支付複委託費用,除須依規定檢附複委託之合約書外,並須提供複委託之事實、內容及資
執行業務者支付複委託費用除檢附複委託之合約書外,並須提供與業務有關之證明文件,始得認列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應於每年1月底(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則延長至2月5日)前,填具上
信託行為之受託人應依限申報計算或分配予受益人之所得額、扣繳稅額資料及填發憑單予受益人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曾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如何申請閱覽、抄錄、複製遺產贈與稅申報書有關資料或卷宗。 該局說明,
如何申請閱覽、抄錄、複製遺產贈與稅申報書有關資料或卷宗?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營利事業委託我國境內物流中心或保稅倉庫之營利事業,代為從事
物流中心或保稅倉庫也可用12%計算貨物輸入、儲存及交付之貢獻程度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時,如於交貨前有預收訂金情形,應依收款金額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 該局說
營業人銷售貨物收受訂金時,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規定,自94年度起營利事業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未分配盈餘,應
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中的「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須經財政部明示核准始可減除。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雖已截止,但欲變更納稅義務人主體者,請於105年11月3
欲變更104年度綜所稅納稅義務人主體者,請於105年11月30日前申請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給付因執行職務死亡員工撫卹金或死亡補償,其遺族依法領取部分,免納所得稅;如非因執
營利事業員工非因執行業務死亡,其遺族領取的撫卹金應與退職所得合計,就超過定額免稅之金額半數部分申報綜合所得稅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