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訊息

被繼承人死亡後遺有財產,繼承人雖已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經法院准予備查,但如經法院選任為遺產管理人,仍應依法辦理遺產稅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甲君於103年死亡,因法定各順位之繼承人乙君及丙君均向地方法院聲請拋棄繼承,經法

被繼承人死亡後遺有財產,繼承人雖已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經法院准予備查,但如經法院選任為遺產管理人,仍應依法辦理遺產稅申報 閱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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