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列舉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應具備之要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其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30萬元為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房地產景氣低迷,銀行房屋貸款條件嚴格,投資房地產之成本持續上升,使得有些個人因資金壓
讓渡預售屋之權利所得應以交付尾款日所屬年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台商或海外僑胞在一課稅年度內僅回國數日,但在國內仍有戶籍,其中華民國來源所
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第1款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認定原則 閱讀全文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第1項至第3項規定,增僱本國籍員工與調高本國籍基層
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第1項至第3項規定及產業創新條例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之費用加成減除金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閱讀全文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如有所得稅法第4條之1及第4條之2規定停徵之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者,依所得基本稅額
營利事業出售基金所得不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3項減半計入之規定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畫作、珊瑚等古董及藝術品,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費用,依法申
個人出售古玩書畫等藝術品,應依法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如未依規定申報,一經查獲將遭補稅處罰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已於9月30日截止,未申報案件如經該局核定應為補稅者,
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未申報核定補稅案件陸續寄發繳款書開徵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囿於法令限制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之農地,應依規定申報並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該
營利事業出售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之農地屬債權買賣,其出售所得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依規定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其在大陸地區
大陸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納稅義務人應依法自行申報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