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吉編輯

營利事業已依法辦理申報,經查獲非屬「故意」短漏報應課稅之所得額,須於裁罰處分核定前承認違章事實且願意繳清稅款及罰鍰,始可適用較輕之裁罰倍數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已依所得法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嗣經稽徵機關查得漏報或短報

營利事業已依法辦理申報,經查獲非屬「故意」短漏報應課稅之所得額,須於裁罰處分核定前承認違章事實且願意繳清稅款及罰鍰,始可適用較輕之裁罰倍數 閱讀全文 »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持有外國機構官員證及免徵營業稅證明之駐華外交機構及其人員,應如何適用零稅率?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接獲電話詢問,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持有外國機構官員證及免徵營業稅證明卡之駐華外交機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持有外國機構官員證及免徵營業稅證明之駐華外交機構及其人員,應如何適用零稅率? 閱讀全文 »

營業人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報備發票轉供他人使用情形者,可免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之2規定,營業人誤將統一發票轉供他營業人使用,於未

營業人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報備發票轉供他人使用情形者,可免罰。 閱讀全文 »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