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符合一定條件得追溯適用放棄免稅之規定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之始,未事先申請核准放棄適用免稅,即開立應稅統一發票,若符合一定條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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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之始,未事先申請核准放棄適用免稅,即開立應稅統一發票,若符合一定條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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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105年5月31日截止,提醒營利事業再次自行檢視帳簿
提醒營利事業再次檢視申報資料,如有短漏報情形,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之扣除,應符合所得稅法相
納稅義務人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應符合所得稅法相關法令規定之要件始得扣除 閱讀全文 »
產製廠商接受其他廠商提供原料,代製應稅貨物者,應以委託廠商之銷售價格計算其完稅價格。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貨
代工不帶料代製貨物,應以委託廠商之銷售價格計算完稅價格 閱讀全文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
稅捐稽徵法第44條第2項有關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 閱讀全文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所謂呆帳損失,係指營利事業因銷售商品或勞務所生應收帳款無法收回之估計損失,至於營利事業如
營利事業如因貨物被盜賣,其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應提出損失清單及警察機關之證明文件,始得認列其他損失 閱讀全文 »
兩岸經貿往來密切,近來常有營利事業詢問其取得大陸地區及第三地區來源所得併入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在大陸或第三地區
企業如何扣抵於大陸地區及第三地區已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閱讀全文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逃漏營業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應處罰鍰案件,每期所漏稅額在新臺幣
營業人1年內發生相同違章事實3次以上者,不適用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減輕或免予處罰之規定。 閱讀全文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經查獲有短、漏報受扶養親屬執行業務所得,國稅局將依查
納稅義務人短、漏報未成年子女執行業務所得,如未能舉證無過失,仍應受罰 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