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106年度計算個人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106年度領取退職所得時,應依公司填報退職所得扣繳憑單所載金額辦理該年度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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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106年度領取退職所得時,應依公司填報退職所得扣繳憑單所載金額辦理該年度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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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已於105年12月8日公告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 閱讀全文 »
1.目前個人綜合所得有7成來自薪資所得,而舊制健保僅以經常性薪資所得計算保費,形成過度依賴薪資所得者的不公平情
高薪獎金要4倍才扣補充保險費,低薪者的獎金領的少,反而被扣? 閱讀全文 »
104年12月31日前補充保險費扣費門檻為5千元,當民眾領有利息所得單次給付達5千、未達2萬元,以及無現金股利
為什麼105年才收到102及103年股利及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繳款單?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亞東關係協會與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以下簡稱臺日租稅
有關營利事業申請適用臺日租稅協定第7條營業利潤規定說明 閱讀全文 »
國稅局接獲轄內營利事業詢問,該公司自成立後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均適用擴大書面審核,公司於105年3月廠房遭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案件,保險賠償收入及其損失應以總額分別列報。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民眾今(106)年5月份辦理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有大陸來源所得應併入該年度
取自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同該年度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簡化稽徵作業,修正「營業人申報公用事業進項憑證明細表(專供無實體電子發票使用)」,增加
修正「營業人申報公用事業進項憑證明細表(專供無實體電子發票使用)」 閱讀全文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之股東、董事、監察人代收公司款項不於相當期間歸還,或擅自挪用公司款項,除公司係遭
公司之資金遭股東挪用,是否需要設算利息收入申報課稅? 閱讀全文 »